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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2021年度全省建筑实施工程质量安全(扬尘污染防治)“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

发布时间:2024-07-08 12:26:33      发布人:华体育会app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2021年度全省建筑实施工程质量安全(扬尘污染防治)“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确保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1年版)》及《2021年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规划》要求,2021年9月25日至10月20日,厅组成6个检查组,对全省所有地市(省直管县、市)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履行、建筑实施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建筑施工现场危大工程、起重机械、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在每市(省直管县、市)随机抽取了3个项目,其中,市(区)级1个,下辖县1个,开发区(工业园区)1个,共抽查施工现场54个。通过资料检查和现场实地检查方式,共察觉缺陷和隐患413项,对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的6个项目下发了执法检查建议书。

  从检查情况看,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格外的重视建筑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能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及扬尘污染防治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质量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扬尘污染防治可控。池州市应用“JQC”基桩远程监管系统加强对桩基工程的质量监管;推行工程质量监督差别化管理,将市直项目分为A、B、C三类,每季度做调整和公布。铜陵市出台《关于加强小型建设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等管理文件,加强完善管理制度;建立了起重机械“四位一体”管理办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标第三方检验测试公司,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抽检工作。阜阳市开展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整治,对摸排发现的非法搅拌站,向属地人民政府发送限期取缔督办函,目前累计拆除混凝土搅拌站197家。

  1.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不规范。如钢材原材料送检部位未注明楼栋、楼层等,笼统填写,追溯性差;材料复试检测委托合同非建筑设计企业签订;项目基础未经五方责任主体验收,主体已基本施工结束;施工组织设计总监未审批,总监和专业监理师存在代签现象,总监到岗率底等。

  2.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制度落实的不好,部分项目管理人员没有安全教育记录,工人安全教育内容没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作业内容;安全责任制无责任人签字,现场未见监理、公司安全检查记录;应急救援预案未见演练记录;不能严格按照实施工程的方案施工等。

  3.扬尘防控主体责任没压实。大多数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建筑设计企业首要责任、实施工程单位主要责任履行不到位,建筑设计企业安全文明措施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拨付、提取无痕迹,多数未建立台账。建筑设计企业未单独编制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实施工程单位未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部分项目现场关键人员不在岗。有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长期不在岗履职,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任命文件中的安全员不到岗履职;特种作业证书人数不能够满足实际需要。

  2.部分项目现场质量管理不到位。钢筋堆放、加工、安装不规范;混凝土试块管理不规范;混凝土结构施工全套工艺流程质量控制不严;现浇砼结构存在质量缺陷;施工验收记录不齐全。

  3.部分项目现场危大工程管理不到位。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未按规定编制,针对性不强,“危大工程”未按要求做交底和验收,专职安全员对“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实施情况现场监督检查不到位;少数项目未开展隐患排查,现场存在较多事故隐患。

  4.部分项目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不到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未建立;安全设施、设备、劳动保护设施配备不全;一线人员对救援器材的演练,装备的穿戴使用不熟悉。

  5.部分项目现场施工用电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现场用电乱拉乱接,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和“TN-S”接零保护要求。

  6.部分项目起重机械使用管理不到位。施工总承包对于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存在“以包代管”现象,完全依靠起重机械的专业分包单位去管理,现场存在起重机械维保不到位以及限位保险失效等情况。

  7.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如电梯井、料台口防护不严,脚手架剪力撑缺少,连墙件间距偏大;人货电梯料台门未及时安装;配电箱位置随意,设置在防坠半径范围内,无防雨设施;现场搅拌机皮带轮无防护罩;基坑边坡未按规定进行防护,土方开挖放坡不符合标准要求等。

  8.部分项目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主要施工道路未硬化,施工围挡高度不足,车辆冲洗设备、视频监控设备未有效利用;未对外张贴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扬尘防治责任人不明确。

  冬季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疫情防控压力等风险隐患交织,对施工安全生产不利影响,各地要做好预警、应急、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一)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监督检查反馈的问题清单抓紧整改,切实消除建筑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对于下发执法建议书的项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查清问题的基础上,对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依法严肃查处。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项目整改和责任单位及人员处理情况2021年11月20日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二)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部署,紧盯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安全监管,从严从细排查安全风险隐患,不放过一个盲区死角,对不满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要求整改,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加大培训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大起重机械、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教育培训力度,督促一线从业人员知悉安全风险和作业流程。

  (三)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抓好建筑设计企业首要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切实提高全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督促施工、监理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四)持续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冬季是扬尘污染防治的关键时期,要及时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检查,加强完善应急措施;开展扬尘污染防治自查,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六个百分百”措施。加大对房屋建筑、市政道路(含轨道交通)和拆除工程(含未批先拆)巡查力度,对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项目,强化监督整改。强化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地推进绿色混凝土搅拌站建设。

  2021年度全省建筑实施工程质量安全(扬尘污染防治)“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下发执法建议书项目清单

  质量方面:1.现场实测6层、7层5块现浇楼板板厚有两块板板厚平均值负偏差超过规范允许偏差范围。

  岳西经济开发区平岗安置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工程(4号楼、3号楼和13号楼)

  4.未见四号楼七层结构钢筋隐蔽验收记录及电渣压力焊接头复试报告,已覆模。

  安全方面:1.脚手架局部离建筑物间距大于40cm,且连墙件严重偏少,悬挑脚手架悬挑段长度小于固定端长度1.25倍,已拆除脚手架上钢管堆放过多,开口处少横向斜撑,地库施工脚手架缺少填芯,无抛杆。

  2.施工现场坠落半径内防护措施无。3.扬尘裸土覆盖不到位,未按要求归集与处置垃圾。

  质量方面:1.现场钢筋加工区原材堆放混乱、未下垫上覆并采取比较有效防雨措施,钢筋未分类堆放、无标识标牌;

  2.3#楼主楼与地下室沉降后浇带模板支撑体系未独立设置,结构板支撑已拆除,结构梁支撑先拆后撑,支撑体系不符合标准要求,水平杆和扫地杆缺失,立杆变形;

  3.地下室积水严重,地下室外墙防水层未施工到位,局部外墙已开始回填土施工;

  5.现场留置的混凝土试块管理混乱,随意丢放,无标识或标识不清,个别试块尺寸偏差较大;

  安全方面:1.模板支撑使用材料与方案不一致,方案选用扣件式钢管架、100*100木枋,标准层实际使用碗扣式钢管架;方案没有设计地下室模板支撑做法;梁下主楞间距大于方案设计,扫地杆、水平杆缺失多;后浇带模板支撑拆除;

  2.没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供电;部分设备、电箱保护接零不到位;砂浆设备无开关箱;电箱安装的地方不易操作、不安全;部分电缆绝缘老化严重;电缆顺地敷设无保护措施;

  3.楼梯无保护措施;一处电梯井无防护;后浇带、变形缝未防护;接料台防护不严;建筑物底部封闭不严,人员不走安全通道出入;

  4.文明施工差,现场脏乱,垃圾多,道路不畅通,有积水、浮泥,材料堆放无序;施工区与办公区分隔不严;

  6.建设单位未编制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实施工程单位未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教育交底未做,监理单位检查流于形式;

  3.窗台砼压顶未伸入墙体内或伸入长度小于25厘米;部分门过梁不密实或露筋;

  5.现浇板板厚抽测最小值为96毫米,设计值为120毫米(抽测为十三及十四层六个现浇板构件)

  质量方面:1.三层顶裙房钢筋绑扎:部分框架梁弯锚长度小于15d,梁柱核心区箍筋应加密;

  2.地下室墙板、砼现浇板多处贯穿性裂缝;3.地下室填充墙(部分)未设置拉结筋。

  安全方面:1.一台塔吊标准节与地库顶板结构之间的间距较小,存在结构砼摩擦标准节现象;

  3.安装一台施工电梯,方案规定使用Ⅱ型附墙架,现场实际使用Ⅳ附墙架,与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不符;

  1.该项目建筑设计企业未申领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违反了《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2.该项目生化池放空井经实测深度超过3米,实施工程单位未编制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即组织施工,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

  4.部分脚手架基础沉降变形严重,随时有坍塌危险,脚手架连墙件偏少,架体与墙体间隙过大处无保护措施,内设梯道上下不便;

  5.施工用电开关箱安装的地方不当,保护零线.无安全通道;楼梯、预留孔洞无保护措施;接料平台四周防护不严;

  7.模板支撑立杆出现大面积搭接现象;部分立杆底部被提前掏空破坏拆除,造成大面积立杆悬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