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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建筑工程工地运用的施工电梯,有必要是通过省、市、自治区以上主管部门判定合和有许可证的制作厂家的合格产品。
(2)在施工电梯周围5m内,不得堆积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不得在此规模内挖沟开槽。电梯2.5m规模内应搭巩固的防护棚。
(3)禁止使用施工电梯的井架、反正支撑和楼层站台牵拉悬挂脚手架、施工管道、绳缆、标语旗号及其他与电梯无关的物品。
(4)司机有必要身体健康,并通过专业培训、查核合格,获得主管部门颁布的机械操作合各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5)常常查验核对根底是否无缺,是否有下沉现象,查看导轨架的笔直度是不是满意出厂说明书要求,说明书无规则的就按80m高度不大于25mm,lOOm高度不大于35mm查看。
(6)查看各限位安全设备状况,经查看无误后先将梯笼升高至离地上lm处泊车查看制动是不是满意要求,然后持续上行实验楼层站台、防护门、上限位以及前、后门限位,并调查工作状况,承认正常后,方可正式投产。
(7)若载运熔化沥青、剧毒物品、强酸、溶液、粗笨构件、易燃物品和其他特别的资料时,有必要由技术部门会同安全、机务和其他有关部门拟定安全措施向操作人员交底后方可载运。
(10)凡遇有以下状况时应中止运转:气候恶劣,如雷雨、6级及以上劲风、大雾、导轨结冰等状况;灯火不明,信号不清;机械呈现毛病,未完全扫除;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越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