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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讯 8月12日音讯,宝蓝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蓝物业”)因主配电室配电柜未设置显着的安全警示标志遭行政处分,处分机关为北京市海淀区应急管理局。宝蓝物业被处以2001元罚款,决议文书号为(京海)应急罚﹝2021﹞执00356-1号。
宝蓝物业曾涉司法案子144起, 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载245条,案子总金额为35078.14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74.26%,涉案案由为房子租借合同纠纷的案子最多。
企查查显现,宝蓝物业成立于2001年12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为何江,注册资本1.93亿元人民币。该公司经营规模包含物业管理、项目出资等。青岛西创蓝泽股权出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该公司大股东,持该公司股份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