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湖南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
为推动湖南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我厅委托湖南大学组织起草了《湖南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含电子版)于2022年6月25日前反馈至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十四五”规划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深入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迈进新时代的第一个五年规划。
推动湖南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转变高碳排放的城乡建设发展方式,改善提升人居环境,是实现国家“双碳”目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有效应对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三高四新”战略,推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法;是推动城乡建设提质增效,实现建筑领域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战场。湖南省要走出彰显湖湘风韵、顺应人民期盼的高质量建筑发展之路,不断满足人民对绿色生活的美好追求。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四五”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绿色住建”发展规划(2020-2025年)》等文件,在全面总结分析湖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基础上,明确指导思想、根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稳步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全方面促进绿色建筑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推进建筑新型工业化发展等重点任务,并提出对应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要求。
“十三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湖南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以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为主线,以新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为重点,充分的发挥建设科技对行业发展的技术支撑和创新驱动作用,完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管理,实现建筑节能与科技各项工作全方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进一步提升,既有建筑节约能源改造稳步实施,公共建筑节能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应用规模持续扩大等成果,圆满完成“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目标。
绿色建筑体系基本成熟。“十三五”期间湖南省开展绿色建筑推进机制研究,制定并完善相关导则、标准和细则等,形成绿色建筑从设计到运营全过程的闭合管理,并推动绿色建筑相关产业发展。
截至2020年底,湖南省共有862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累计建筑面积约9611.95万平方米。其中,设计标识854项,建筑面积约9486.37万平方米,运行标识10项,建筑面积约125.58万平方米;绿色居住建筑367个,建筑面积约6169.46万平方米;绿色公共建筑493个,建筑面积约3328.79万平方米;工业建筑项目2个,面积约113.70万平米。
截至2020年底,长沙、衡阳、株洲、湘潭、湘西、郴州、怀化、常德市州中心城市新增绿色建筑开工面积占民用建筑比例率已达到100%。城镇新增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民用建筑比例指标中长沙、株洲、常德位于前列,全省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68.6%。2020年度市州中心城市新开工绿色建筑占新开工民用建筑比例
2.新建建筑能效不断的提高。一是完善新建建筑节能全过程闭合式管理,把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作为项目审批和质量监管的重要内容。二是提升新建建筑能效,修订发布《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三是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逐步提升,设计阶段标准执行率达100%,全面落实建筑65%节能标准,施工阶段标准执行率全省设区城市达99%,县市和建制镇达95%以上。
3.逐步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一是调研获取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现状和大众接受程度。二是摸索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适宜技术路径和推广机制,重点开展外窗改造、遮阳改造、屋面改造、外墙改造等工作。三是开展既有建筑改造示范,制定相应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改造任务。
4.稳步建设建筑能耗统计和监督管理体系。一是建立湖南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开展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示范,按1+14+1架构,搭建省本级、市州以及高校在线监测平台。湖南师范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等列入节约型校园节约能源改造示范工程,湖南省儿童医院、肿瘤医院、祁阳县人民医院等列入节约型医院节约能源改造示范工程,以上示范工程已全部通过验收,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5.大力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一是探索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设计、施工和部品部件生产的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推进有关技术研发和应用。鼓励长沙市等有条件的城市和地区开展工程示范。二是鼓励应用新型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印发《湖南省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设备推广应用目录》,推广应用各类建筑节能新技术,同时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节能材料抽检工作。三是建设工程新技术应用评估和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及推广工作,编制管理细则和评价技术导则。
6.区域化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一是不断扩大可再生能源示范应用范围。目前,全省示范推广任务基本完成,并已全面启动湖南省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建筑应用。在常德、岳阳、永州开展农村推进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试点工作,加强配套能力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政策,强化管理。联合多部门下发了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应用试点相关通知文件,公布四批《湖南省地源热泵建筑应用技术企业目录》和《湖南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关键技术产品目录》,确保示范项目技术合理性和可靠性示范项目应用产品的先进性、安全性、经济性。三是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课题研究。编制完成相关技术导则和工程建设工法,筹建湖南省太阳能建筑应用自然资源数据库、地源热泵建筑应用水文地质资源分布数据库等。
7.大力推进建筑工业化,装配式建筑水平位居全国前列。2017年起,陆续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大力推进建筑领域向高质量高品质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湖南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截至2020年底,全省各市州中心城市累计实施装配式建筑总建筑面积5604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年产能达3000万平方米,产业总产值达800亿元,现有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个(长沙市、吉首市),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6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15家,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55家,实现了全省14个市州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和项目全覆盖。
8.促进绿色建材发展。2016年,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关于湖南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湖南省绿色建材推广评价工作正式展开。同年发布《湖南省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方案》,成立湖南省绿色建材推广和应用协调组、湖南省绿色建材标识管理办公室;自2017年发布第一批绿色建材产品目录起,截至2020年底,湖南省共180家企业、783个产品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居全国首位。
9.积极推进智慧城市试点示范。一是建立了各市州以地方党政负责人为领导小组组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牵头单位的工作机构。二是建立了智慧城市专家库,涵盖政策、项目管理、城市规划、市政公用、绿色建筑、园林、水务、信息化、投融资等多个专业,加强技术力量支撑。三是积极组织申报工作,目前已有株洲市、常德市、长沙县、嘉禾县、永兴县、祁阳县、澧县、汉寿县、安仁县、宜章县、沅江县、韶山市、津市市、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株洲云龙示范区、岳阳市岳阳楼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桃源县漳江镇、浏阳柏加镇等19个地区列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四是试点地区根据自身实际,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设计逐步完善,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10.大幅提高建设科技支撑能力。“十三五”以来,湖南省不断加大建设科技工作力度,围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以及城乡规划、工程施工技术创新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建设科技各类计划项目实施,为建筑行业技术进步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十三五”期间,超额完成特、一级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截至2019年12月底,各市州统计上报特级建筑业企业12家,一级建筑业企业126家,完成研发经费投入48.9479亿元,完成进度达全年目标任务的169%。其中岳阳市、郴州市、株洲市完成率高达300%以上,湘西州、永州市、衡阳市超过200%,其他市州均完成目标任务。
虽然湖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在“十三五”时期取得重大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品质有待提高,民众体验感和获得感不强。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较少,重新建轻既改、重设计轻运行、重技术轻体验,不仅造成设施设备资源空置与浪费,更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品质需要,难以形成意愿驱动的市场需求;二是区域发展不平衡。长株潭地区与其他市州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存在明显差异,城镇与农村建筑节能发展不平衡,农村建筑节能效果普遍较差且舒适性不好,适应农村特点的政策、标准及制度尚不完善;三是政策对科研及产业支撑不足。财政支持政策落实不到位,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等工作难以推动,绿色金融支持方式仍在探索,高品质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高效应用等方面技术研究、产业链中产品供给不足、成本偏高、质量不高,合同能源管理、碳交易、综合能效服务等市场化推动机制尚不完善,在设计、生产、施工、验收、运行、检测等环节均存在人才缺失现象;四是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治理能力不足。基层主管部门设计、施工等从业人员能力不足。在“放管服”改革背景下,传统依靠行政许可的监管手段面临调整,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尚未建立,对建筑节能标准执行质量仍有差距,节能工程质量有待提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开局阶段,也是落实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时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将面临更加复杂的局面,同时也迎来了重要发展机遇期。
放眼国内外,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风云变幻,经济全球化发展面临着严峻挑战。习提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推动建筑碳排放尽早达峰,将为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做出积极贡献。在“一带一路”建设、中部崛起战略背景下,全国正处于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和高水平治理的转型时期,党中央审时度势地提出“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是国民经济重要支柱,是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板块。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发展,可以引导市场消费升级和产业转型升级,扩大市场需求,激发市场活力,创造就业岗位,为“双循环”贡献力量。
总揽全省,湖南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颁布施行《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绿色建筑发展形成制度体系。省住建厅以“绿色住建”促进新实践,进一步将绿色发展理念转换为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标准、配套政策、具体行动,抓好绿色节能标准、绿色低碳规范的执行落地,使绿色发展理念加快转化为低碳发展成果。
细至人民,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环境的需求也越来越高。绿色建筑能够提供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的生活工作空间,让建筑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能极大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综合判断,湖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总体上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着市场风险增多、发展速度放缓的严峻挑战。必须准确把握市场供需结构的重大变化,下决心转变依赖低成本要素驱动的粗放增长方式,增强改革意识、创新意识。必须积极应对产业结构不合理、创新任务艰巨、优秀人才和优质劳动力供给不足等新挑战,着力在健全市场机制、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提升队伍素质、开拓国际市场上取得突破,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发展动力,以绿色发展为核心,全面深入的推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等,以及推广绿色建造、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实践,努力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为实现“双碳”目标做出良好铺垫。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实施湖南省“三高四新”战略,以推动湖南省建筑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降低建筑能源资源消耗,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质量和产业化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居住品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乡,为2030年实现湖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贯彻理念,提升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高建筑环境质量和空间舒适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建筑舒适性、健康性不断提高的需求,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与生态文明建设、应对气候变化等战略目标相协调衔接,全面落实绿色、低碳、节能、高效的发展理念。
绿色低碳,和谐共生。聚焦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的国家重大战略目标,优先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等新技术,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强化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改善人居环境,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
因城施策,协同发展。根据湖南省各市州条件,因地制宜制定规划指标体系和发展目标。尊重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充分利用差别化政策和手段保持政策的灵活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合理分解规划指标,保证规划顺利落地。按照优势互补、区域一体的原则推进湖南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全面协同发展。
加强配套,改革创新。通过本规划带动湖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创新发展,积极培育专业化工程咨询与设计、工程总承包、建筑及部品认证和绿色建材企业。完善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体系,激励市场主体参与,全面推动湖南省建筑绿色低碳发展。
总体目标。到2025年,湖南省绿色建筑全面实现,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有效控制,建筑用能结构合理优化,建筑工业化较快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空间品质明显提高,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具体目标。到2025年,湖南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高品质绿色建筑比例稳步提高;全省选择20个城市新建区域(规划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等)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全省绿色农房示范村完成30个;全省城镇新建居住建筑节能水平达到65%,新建公共建筑节能水平达到72%;全省市州中心城市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建筑面积占总既有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全省建设超低能耗建筑100万平方米;新增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超过16%;全省建筑用能电气化比例超过55%;全省各市州城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使用绿色建材的比例达到80%,具体分项目标详见专栏1。
加强湖南省绿色建筑适宜技术研究、推广和相关产品研发资金支持力度,提高绿色建筑底线控制水平,实现绿色建筑基本级的普及推广。完善相关配套标准体系建设,包括设计、施工、验收、检测、评价、改造等工程建设标准和产品标准,推动绿色建筑标准实施,加强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推广建筑、结构、机电、装修等专业协同及全过程统筹的绿色建筑集成设计方法。结合疫情防控和各地实际,完善实施住宅相关标准,提高建筑室内空气、水质、隔声等健康性能指标,提升建筑舒适性。
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分级管理要求,建立湖南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系统,完善湖南省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审查、公示制度,统一认定标准和标识式样,提高绿色建筑标识工作效率和水平。提高湖南省各市州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绿色生态城市(区)、重点功能区内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建设比例。强化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实施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
落实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要求,推动解决湖南省城市建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探索绿色城市高质量发展路径。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对城市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碳排放现状充分摸底评估基础上,完善湖南省绿色低碳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包括制定绿色生态、绿色交通、绿色资源、绿色市政等内容。组织开展绿色城市(区)建设试点,推动试点城区实现绿色建筑规模化和高质量发展。引导试点城市在城市新区开发、城市更新中开展现状评估和生态本底诊断,提出绿色建筑星级空间布局、关键技术指标等要求,落实到绿色建筑建设、使用、管理全过程。发挥绿色生态城区示范作用,加快构建试点城市绿色金融实施体系,创新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应用,提升城乡建设领域绿色投融资规模。
结合湖南自然、地理、气候等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总结应用成熟、经济可行的绿色建筑技术和基层工作经验,研究制定农村绿色建筑相关规划和政策,按照国家、行业或地方相关标准健全湖南省绿色农房技术标准体系。因地制宜制定工法、图集手册等,指导农村实施绿色农房建设。推广绿色装配式农村建筑,保持建筑的民族和地域特色,提升建筑质量和安全性能,优化功能布局,提高居住舒适性。结合移民搬迁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绿色农房试点示范、低层装配式农房试点示范。将可再生能源应用作为绿色农房建设重要内容,调整农村用能结构,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实现乡村振兴目标。
推广以交付验房监督为核心,辅以样板房比对和施工开放日活动等监督方法。推动湖南省将绿色建筑等级、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信息纳入《建筑质量保证书》和《建筑使用说明书》,明确绿色建筑质量要求、保修责任和使用方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明确纠纷解决方式和质量保修责任。加强专业验房机构管理,推动第三方协助验收服务,加强绿色建筑运行管理,扭转“重建轻管、重建轻用”局面。推行绿色物业管理模式,结合产权、功能和运营特点,将绿色建筑日常运行要求纳入物业管理内容。建立绿色建筑用户评价和反馈机制,定期开展绿色建筑运营评估和用户满意度调查,不断优化提升绿色建筑运营水平。搭建绿色建筑智能化运行管理平台,实现建筑能耗和资源消耗的实时监测与统计分析,及时公示披露建筑运营信息。研究适合湖南省建筑发展需求的绿色建筑动态评价体系,并配套研发绿色建筑动态评价系统。实现对绿色建筑运维过程中能耗、环境、物业服务等数据长期有效的动态监控、评价与展示,通过“百姓监督、物业执行、政府监管”的方式,提升绿色建筑运行效果,提高人民群众感知度、获得感,推进绿色建筑良性市场形成。
在住宅小区广泛开展绿色生活宣传教育,设置宣传场所、设施,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小区居民对绿色理念的理解和认同,营造有利绿色发展的生活氛围,编制发布小区居民绿色生活行为指导手册,明确节能及绿色设施设备使用方式,引导用户用好各类绿色设施,合理控制室内采暖空调温度,对节能、节水等行为发出倡议,促进社区居民了解节约及绿色发展理念,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以城镇民用建筑作为创建对象,引导新建建筑、改扩建建筑、既有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施工、运行及改造,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取得积极成效,建成一批高质量绿色建筑项目,人民群众对绿色建筑的体验感、获得感明显增强。
绿色建筑标准体系配套建设。将绿色建筑基本级标准纳入底线控制要求,制(修)订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技术规范、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等。鼓励各地出台更高要求的绿色建筑管理规定。
星级绿色建筑推广计划。采取“强制+自愿”推广模式,通过立法、空间规划等,适当提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重点功能区内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建设比例.引导地方制定财政补贴、绿色金融、容积率奖励、商品房备案价格调控、评奖优先等政策,扶持星级绿色建筑发展,力争到2025年,湖南省星级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的比例超过10%。
绿色生态城市(区)建设示范。以城市新开发城区或城区更新区域为对象,开展绿色城市建设示范,通过科学统筹规划、低碳有序建设、创新精细管理等手段,推动绿色建筑实现规模化、高质量发展,实现城市生态环境品质提升、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运营管理智慧高效。
绿色农房示范建设。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升乡